鎘大米再現,食品安全大過天輕忽不得
2020年4月24日,湖南省益陽市有關部門稱,針對該市生產的大米重金屬超標一事,決定對7家涉事企業立案調查。
此前,云南省昭通市鎮雄縣銷毀了近百噸不合格大米,其中77噸多為重金屬超標(主要是鎘超標),重金屬超標大米的7家生產企業都屬于益陽市赫山區。
食用重金屬超標的大米,會對健康帶來損害。中國國家標準對大米的重金屬含量制定了嚴格的標準。不合格產品不應該進入食品市場。
其實,湖南大米被發現鎘含量超標并不是第一次。2013年2月,南方日報曾報道,2009年深圳市糧食集團從湖南購買了上萬噸食用大米,質監部門檢測發現重金屬含量超標,質監部門規定其只能用于工業用途。但隨著大米市場價格上升,這批問題大米流入口糧市場。一部分流入低端批發市場進入一些食堂,一部分則進入東莞的一些米粉廠作為制作米粉的原料,還有些被賣到酒廠釀酒。當年5月,廣州市食藥監局抽檢發現部分大米和米制品鎘含量超標,其中不合格大米全部來自湖南省,“鎘米粉”則來自東莞。這一事件引起了普遍的關注。
湖南大米中的鎘,可能來自土壤污染。2014年4月,環保部和國土資源部發布的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顯示,全國近五分之一的耕地遭到污染,鎘鎳銅砷汞等無機物污染較為嚴重。此后,湖南成為重金屬污染耕地修復治理試點省份,在長株潭地區開展稻谷去鎘試點工作,中央和地方財政共投入20多億專項資金進行為期3年的重金屬污染治理。2016年人民網曾報道,湖南研發出一項修復土壤降鎘新技術,稻谷降鎘率達90%。
但是,不管收獲的稻谷鎘含量是否合格,最終生產出的大米必須合格。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禁止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違反規定生產經營上述食品,尚不構成犯罪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包括沒收工具、設備、原料,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刑法規定,如果生產、銷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則構成犯罪,如果已經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則要加重刑罰。
因此,大米工廠應該在原料收購、成品出廠環節把好質量關,不合格的產品絕不能進入食品市場。湖南部分地區鎘大米超標事件頻發,有關部門應該加大對生產經營者的監管力度,對違法者嚴厲處罰。
食品安全大于天。當務之急,應該是盡快查清還有多少不合格大米流入了市場,流到了哪里,并盡快予以封存、召回,避免更多不合格產品被人食用。然后認定生產經營者的責任,進行相應的處罰。
此外,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安全監管機構應該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風險較高的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事項等作為監管的重點。湖南地區大米重金屬超標事件頻發,有關部門在監管方面是否盡職盡責,也值得追問。畢竟,食品安全輕忽不得。